世界经济大变局,中性理性包容性思维看
导读:
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都面临着诸多复杂的情况。在这种新格局下,经济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也应该相应多样化。
“中性”,即事物有“正”,有“反”,也有“中”。在当前“新变局”的背景下,“中性论”有着更广阔的应用空间。“理性”,即不偏激,大均衡,平衡则“吉”,失衡则“凶”。在错综复杂的制度变迁中,国家“避凶化吉”,“两个不拘泥于”的思维成为破解难题的“钥匙”。包容性,核心是一个“容”字。包容性改革是基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探求“文明交融、特共一体”新境界的“钥匙”。
“中性、理性、包容性”,作为大变局下经济理论研究的一种思维方式,有许多相关问题值得研究。今天,思响哥推荐阅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导常修泽的一篇文章。
一、
“中性论”:打开思想禁锢的一把“钥匙”
(一)20世纪80年代初期“商品经济中性论
这个“中性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老一代经济学者提出的。改革开放开始不久,年南开大学承担了国家重点课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研究”(北京其他研究单位也有承担)。课题要回答“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其理论依据到底是什么?”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马克思在《资本论》说,商品货币价值等范畴,“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这是我们“老祖宗”的经典思想,他们认为商品经济姓“资”,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联在一起的范畴。正是基于对商品经济姓“资”的性质判断,所以恩格斯在谈到未来新社会时斩钉截铁地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这就意味着,一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商品生产在内的商品经济体系就将“被消除”。这两句是传统理论的重要观点,商品经济姓“资”,它与社会主义是水火不容的,要搞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商品经济,反之,要搞商品经济就不是社会主义。“老祖宗”是不允许我们搞商品经济的,或者通俗地说,不让商品经济这个“媳妇”进社会主义之“门”。在参与南开大学谷书堂教授主持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课题过程中,笔者受到很大的启发和教益。谷老师亲自写的课题报告“前言”有句话很要紧——他说:“商品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关系,不论存在于哪个社会,都具有商品经济的共性”。我理解,所谓“商品经济的共性”堪称“共同的价值”,既不属于“资”,也不属于“社”。我问过谷先生,“共性”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中性”?他说也可以的。经研究,我们实施了一种把商品经济与社会制度“剥离”的手术。因为当时商品经济是与社会制度缠绕在一起的,跟天津“十八街大麻花”一样,“两股”拧成“一体”了。需做一个“剥离”手术,把其中的“社会制度条件”属性,与商品经济自身的“中性”剥离开来,以论证商品经济不姓“资”,也不姓“社”,它姓“商”,是个“中性”范畴: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它可以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为资本主义经济服务;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它完全可以与社会主义对接结合,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这就推导出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兼容论(又称“结合论”)。就这样,课题组以“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结合论”作为主线来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围绕此主线,从理论到实践,从国际到国内,从历史到现实,从不同维度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进行了系统阐述。经过三年的研究和写作,完成了一篇16万字的研究报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请注意,这里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间没有“的”字,这很关键,不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而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或“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只是个“条件状语”而已。(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理论为改革提供某种“决策参考”年6月,课题研究报告完成后,作为内部研究成果供中央有关部门参阅。没想到,后来发生了一段有趣的“缺页”故事。年6月报告上报后,一直没有反馈消息。到年夏,谷老师接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打来的电话,说送的报告复印件中间“缺一页”(说缺第**页),要求尽快补齐。根据安排,我把缺页迅速复印上报。当时对此并未多虑。事隔30多年后,看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卓元先生主编的《新中国经济学史纲(-)》,方知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在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时,围绕是否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高层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据《新中国经济学史纲(-)》记载,“这一文件的起草于年6月开始。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提出了一个提纲,但这个提纲,没有脱离原来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调子,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此很不满意,因此,重新调整了文件起草班子”。据张卓元先生回忆说,当时曾让中国社会科学院搜集有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研究材料。前面讲到的“缺页”事件恰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两个突破性观点:第一,明确提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判断,请注意,这里的“商品经济”没有带“社会制度”的前缀,揭示了人类社会“商品经济发展不可逾越性”这一客观规律。第二,指出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考虑当时的条件,《决定》作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虽然这里仍有“有计划”三字(有一定妥协成分),但落脚点还是放在“商品经济”上。特别是,邓小平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这个文件好,……讲了些新话,……老祖宗没有讲过的话”,并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通过后,按照规定,课题研究报告可以公开。很快,年初,上海人民出版社将该报告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为书名正式出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在“六五”总结报告中,评价此书是“一部带有开创性的学术著作”。(三)从“商品经济中性论”悟出的“哲理”:“一分为三”以上是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一段学术史实。从这一实践中悟出了什么?我悟出“一分为三”的哲理。长期以来,中国学界流行的哲学思想为“一分为二”或称“两分法”,对此记忆深刻。年轻时虽然初读老子的《道德经》,但是理解不深,更未融会贯通。商品经济“中性”论提出之后,我对年轻时候死记硬背的《道德经》相关段落开始有所领悟,并逐步豁然开朗。老子《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通常都认识到“道生一,一生二”,但是这并不是认识的终结;老子接着说:“二生三”,只有“三”,“才能生万物”。这就意味着,世界上的万物是由“三”生成的。我由此得出了“一分为三”的理念。按照“一分为三”观,事物有三种形式:有“正”,有“反”,有“中”。从社会属性来说,有的姓“社”,有的姓“资”,有的无所谓姓“资”姓“社”。所以,从“商品经济中性论”而引申出的“中性论”,特别是从认识论层次悟出的“一分为三”理念,给了我一笔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实际上已经超越经济学,而是哲学,至少是经济哲学。后来,进一步向哲学界朋友请教,得知国外哲学界有所谓“三值逻辑”学说,该学说超越古典逻辑中的“二值逻辑论”,特别是挑战“排中律”,认为在传统二值原则(真或假)之外存在第三值——不应被排除的“中间状态”。西方哲学界这里的“三值逻辑”与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三生万物”学说内旨是一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属于更高层次“道”的境界,可以说是人类的共同文明。(四)自觉运用“中性论”,坚守改革的市场取向有了“中性论”以及哲学层次的“一分为三”或“三值逻辑”理念后,似获得一把“钥匙”,对于自身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改革过程中打破“思想禁锢”起到了“开蒙”作用。例如,年,应邀参加在重庆举行的全国中心城市综合改革研讨会,我在会上以悟出的“一分为三”观谈了对改革的看法:“现在一项办法、方式、措施出来,……‘非社即资’,渗透在很多人的头脑中。我认为,这种思维模式应当改革。”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有的是社会主义的,有的是资本主义的(如外商投资),有的无所谓‘主义’。”“比如实行股份制等等,你说它是姓资还是姓社?我看它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它是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共同规律的东西,本身无所谓什么主义而言。这样的东西还有一些,而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相当薄弱。有鉴于此,我认为,在这个特定的范围内,还是少谈一些‘主义’,多研究一些‘问题’”。的确,改革初期“非社即资”渗透到我们脑子里边,老一辈学者带领我逐步转变这种固化的思维模式。年下半年之后,中国改革出现了逆转,理论界和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错误思潮,一些经济学家也有意或违心地批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主张回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路上。顶着当时的政治压力,谷书堂教授说“咱们要坚持自己的理论主张,守住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于是带领我共同撰写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论纲》。该论纲明确提出:第一,“商品经济不属于某一种社会制度所特有,而是一种适应性很强,或者说是‘中性’的生产方式”(在此把“商品经济中性论”的旗号亮了出来)。第二,进一步阐述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结合论”,强调中国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市场取向。这篇《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论纲》顶着压力,在年《经济研究》第6期公开发表,《新华文摘》当年第9期全文转载。一年半以后,邓公南巡,讲话的基调是市场不姓“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虽然《论纲》这篇文章还是讲的“商品经济”(还不是市场经济),不过骨子里是一样的,都是主张市场取向。这是在自觉地坚守和运用“中性论思维”。对《经济研究》编辑部在历史关头所表现出的时代责任感和理论勇气,我在年《经济研究》复刊四十年大会上向他们致意。《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论纲》在《经济研究》公开发表后,曾有人对商品经济“中性”论“与谷书堂、常修泽商榷”(不是批判,而是商榷)。由此反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商品经济中性论”还是存在分歧的,这就涉及到商品经济能否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深层问题;而两者能否结合又进一步涉及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中性论”的深层意义恐怕也就在这里。(五)20世纪80—90年代:用“中性论”解开体制“死结”有了“中性论”这个理念以后,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对改革开放中一些问题的认识迅速打开“死结”。例如,年提出“股份制中性论”,原话是:“实行股份制等等,你说它是姓资还是姓社?我看它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它是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共同规律的东西”。十年后,中共中央十五大报告明确写道:“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股份制中性论”正式载入权威文献。除“股份制中性论”外,公司治理结构也是“中性”范畴。南开大学李维安教授,专攻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把这一“中性”范畴拿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作出成效。与公司治理结构类似,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中性”范畴,经济学界的朋友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20世纪80—90年代用“中性论”打开思想禁锢方面,南开大学徐振方教授做过大胆尝试。他在年发表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资本经济》,指出:“资本经济是个一般范畴,是其特殊历史形态所具有的共性”。“资本经济中性论”打破了资本经济姓“私”、姓“资”的死结,理论上是有突破性的。正是受徐振方老师观点的影响,我在年主持完成的第一本学术专著《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中,系统阐述了“资本中性论”,针对过去说的“资本主义称资本,社会主义称资金”的说法,明确提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都可以称“资本”,不但如此,更重要的是,都应该按照资本的规律来运作。年,我把“按照资本的规律来运作”这一理念运用到我国国有资产的运营体系中,提出了《按“资本化规则”重塑我国国有资产的运营体系》的内部研究报告,并通过新华社“内参”报送中央有关部门,供决策部门参考。(六)大变局下:“中性论”如何应用于新的实践当前我们面临一个时代之问:“世界大变局下,中国怎么办?”在这个大标题下,我们应如何坚持和运用中性思维,来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此,谈以下几个焦点问题。第一焦点,关于“竞争中性”问题。这是当前的一个热点命题。其实,如上所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学术界就有过“中性论”。当然,“竞争中性论”命题有其新意。从现有资料看,较早提出“竞争中性”原则的是澳大利亚《竞争原则协定》文件,后来OECD对此进一步拓展。近来国内着力推动这一原则的是高尚全先生。他最近力主“两个中性论”。第一个是“竞争中性”;第二个是“所有制中性”。对第一个中性,这是人类应普遍遵循的一个原则,我表示赞同。至于“所有制中性论”,我理解其出发点意在消除“所有制歧视”。考虑到中国现在存在严重的所有制歧视,对其出发点应给予肯定。但是要概括成“所有制中性论”,则与经济学相关理论还是有些出入。因为根据我的理解,所有制本身——国有也好,私有也好,外资也好——都是有其社会属性的,不宜表述为“中性”,不然可能会引起误解,甚至“授人以柄”。以我之见,可否用这样一个提法来表达其意涵,即政府应该用“中立”的态度来对待不同属性的所有制,可将此概括为“政府中立论”,就是不要在不同的所有制之间采取差异性态度,而应持中立态度,不偏不倚。与“竞争中性”和“政府中立论”直接相关,是国企补贴问题。这是中美贸易谈判的另一焦点,它涉及“公平竞争”问题。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把内外打通,通盘考虑。这里提供一组实际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年鉴》发布的有关资料:东三省的地方国有企业一共家,净资产1.1万亿元,加上银行负债和企业其他负债,总资产2.8万亿元,年销售收入亿元,而从效益指标看,全年亏损额达到52.7亿元。三个省的盈利面,分别是48%、45%、55%。当然,非盈利企业中,有一些是没有业务的空壳企业,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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